记者昨日(2005年11月18日)从虞城县文化局获悉,11月11日,虞城县被文化部正式确认为花木兰故里,木兰文化传说被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国内外文化界一直对木兰故里有争议,除虞城营廓外,有人还认为湖北黄陂也是传说中巾帼英雄花木兰的故里,这一争议持续了上百年。
虞城营廓木兰祠位于虞城县南35公里处的营廓镇大周庄村,一直保留着有关花木兰生平的石碑。
该石碑立于元代元统二年(公元1334年),石碑有3000多字,翔实地记载了木兰的出生地、姓氏、事迹以及家人资料。这一石碑有力地证明了花木兰为营廓大周庄村人。根据这一历史资料,文化部确认花木兰故里为虞城营廓,并将该县木兰文化传说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虞城县被文化部正式确认为花木兰故里,不仅结束了长期以来国内外文化界对木兰故里的争端,而且对木兰学术研究、弘扬木兰文化将起着重要作用。
(编审 | Mr.Lee)